事情经过: 某一天,我父亲出车回家,进门把我妈和一个男人捉奸在床.我父亲发现这个男人是他20年相交的朋友.我父亲一气之下把这个男人打跑了.我妈也被我父亲打了.在这个男人走之前我父亲让这个男人和我妈写了事情的经过,签字并按了手印.我父亲看了他们写的事情经过后发现这个男人和我母亲从2007年至今一直有奸情,我父亲念在和这个男人20年的交情份上,并不想把这丑事公开,向这个男人锁要了5万元赔偿金,当时是下午6点左右.第二天上午我父亲和我母亲去了法律事务所,写了离婚协议书,但是没有去办离婚手续.第三天下午哪个男人带着他的老婆到我家去,把5万元补偿金给了我父亲,并让我父亲给他们写了收据(一式两分)双方并签了字.2个小时后,那个男人给我母亲打电话说要控告我父亲敲诈. 请问律师: 1.我父亲对那个男人锁要5万元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 2.如果属于敲诈事情将怎么办? 3.我父亲可否控告哪个男人第三者插足? 4.如果可以我父亲需要出示什么证据? 5.这种捉奸在床的行为,我还可以控告他们什么?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