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合同约定10年5月交房,但到6月去看房子都还没有弄好。
到现在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到现在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去接房时,开发商说打过电话了,经核实他所打的号码是错的。
现在接房要交物业费和采暖费,之前的物业费和采暖费难道都必须交吗?合同里也没有约定物业公司之类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