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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具有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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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408什么是编号?

<<物业管理条例>>具有法律效益吗???

本来合同约定10年5月交房,但到6月去看房子都还没有弄好。

到现在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到现在也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去接房时,开发商说打过电话了,经核实他所打的号码是错的。

现在接房要交物业费和采暖费,之前的物业费和采暖费难道都必须交吗?合同里也没有约定物业公司之类的呀~。

咨询者:fa196242新疆
[咨询时间:2011-03-19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9 06:36
丁良振
之前的物业费和采暖费可以不交
维护合法权益,伸张人间正义,为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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