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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如何在产权上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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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359什么是编号?

婚前买房,如何在产权上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现在我在烟台工作,媳妇是本地户口,我的户口是外省户口,现在我们还没结婚登记,开始计划共同买房子。

烟台这边的政策是外省人买房子不能办首付,我们没钱付全款,只能以我准对象的名义付首付,计划上是我们两个人来共同承担房子的首付和房贷。

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问:1、烟台市这边的政策和法律是不是像我上面说的那样规定的.2、如果只能以我准对象的名义买房子的话,在房子的产权上如何才能体现我的付出和利益,通过什么方法才能保护好我个人的财产安全?

补充说明:
协议是在产权证拿到之前办理并公证好,才有法律效益吗?
咨询者:fa196440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8 21:12
贾金勇
可以双方签订协议,同时办理公证。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9 06:51
丁良振
可以双方签订协议,同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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