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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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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301什么是编号?

房产抵押贷款

我房子134万,当时有个客户经理接待我,他一再表态贷款金额在抵押房产额的70%,率息在6.5%至7.05%之间,并于7至10内就能给办下款来,于是在2011年3月4日我把相关资料及该办的手续都给办好交与客户经理,就出差了。

3月15日客户经理打电话给我说搞好,还需补办个首套房公证,3月16日我赶回来,那客户经理又说些不好办等话,但又叫我还去办相关手续,在3月18日贷款给办下来,贷款金额为八十万,月还率息为4646元,(利率为5.8075%)另还一次性付19200元说是也是率息(没任何收款条子)按这样计算我因交利率就达到7.8075%,按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请您能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者:fa196363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18 19:20
武云飞
答:可以要求将多交的部分退还,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3-22 18:37
邴朝祥
不明确的费用可以拒绝;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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