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房管局要求办理
一位80岁老太有5子女,1男4女。一位80岁老太有5子女,1男4女其丈夫已于20年前病逝。
王老太有20平方房屋,独自居住。王老太有20平方房屋,独自居住由于三峡移民,房屋搬迁。
可以以房还房,但房屋面积小,达不到条件,于是儿子拿出钱,再添加平方,共计100个平方,并将原来儿子和其母2个房屋户头合成一个,接其母一起居住,照顾饮食起居。
以前,儿子也一直负担母亲的生活费,药费,其四女未尽赡养义务。
如今,儿子想办理房产证,需要其他四个子女签字吗?儿子提出可继续照顾母亲生活,药费。
但若遇到重大疾病需子女共同承担并照顾,但四女儿拒绝承担任何义务。
请问,儿子应该如何才能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