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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还是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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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3118什么是编号?

强奸未遂还是性骚扰

我有一朋友,因醉酒,在一女同事的邀请下进入她房间,由于酒精作用,关上房门强行搂抱该女同事,大约一分钟。

在有人敲门的情况下,大概过了五到六秒钟房门打开,首先是那女的哭哭啼啼跑出来,紧接着我那朋友也出来了,事后我朋友确定没有与她发生任何关系,当时那女的衣服什么的完好无损,也没有什么伤痕。

我是当时唯一的见证人。我是当时唯一的见证人但现在检察机关已经介入,以强奸未遂进行了刑事拘留,我想请问下专家像这种情况能立案吗?会最终定性为强奸未遂还是性骚扰或者说是猥亵?

咨询者:fa19613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3-18 13:32
张龙飞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刑事案件证据很重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18 13:57
魏国鹏
强行搂抱不代表是强奸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此行为属于强奸,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依据是《刑法》 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1-03-18 22:27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如果仅仅是强行拥抱,谈不上什么强奸。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具体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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