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是这样的:对方曾经是员工,在自动辞职与公司辞退上出现争执,如果是他自己辞职,公司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的。
可现在该员工以公司没有给5000元经济补偿金为由,发来短信,如果不给予5000元经济补偿金则他会不断打骚扰电话直到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为止。
我想问,这算是敲诈勒索吗?是一种要挟吗?而事实上公司老总电话现在总是被他骚扰,电话的身份证记录不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