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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自杀 学校需要做对家属承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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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2526什么是编号?

学生在校自杀 学校需要做对家属承担什么?

约2011年3月11日,一在校大学生于校舍内七楼坠下,警方认定无他杀嫌疑,无法立案,暂定自杀。

学校在事发后通知家属,负责家属的交通、食住相关事宜,在最后表态,依据教育部十二号令,校方在此事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目前死者母亲单身一人生活,家庭状况较差。目前死者母亲单身一人生活,家庭状况较差最后校方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家属援助2万元,并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食宿费用以及丧葬费用(丧葬从简),我想咨询校方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及用语是否有不妥?

补充说明:
并请教,与校方理想的和解结果?
咨询者:fa195333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7 09:33
丁良振
不妥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3-17 10:13
孙湖
我个人认为也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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