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住在朋友家的平房,位于宣武区,朋友家的房子产权是房管局的,朋友每年会房管局交房租,但金额极少,朋友现在经常还会过来住,我们之间没有房租协议,我也不交他房租。
请问,房管局是否会收回房子。请问,房管局是否会收回房子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