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开的固话业务,08年底临时有事去外地没时间去注销电话,11年3月的时候中国电信委托律师打电话给我叫我去补交欠费金额,说是在不交就经过法律途径索取。
他们为什么在很早前不提醒补交话费隔了3年才来提醒我交话费,这个我应该交吗?中国电信存在过失吗?在3年之年他们有没有义务提醒我或是欠话费注销我电话的权利???但是为什么在很早就不注销??就在3年后打电话来叫我补交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