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阿姨,她养了一个不肖子,整天在外游手好闲,结交狐朋狗友,还偷过东西,在警察局有案底。
他昨天用摩托车撞伤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脚好像是怎么了,得动手术,她的家人要求赔偿所有钱。
我的阿姨家不是很富有,她想与他断绝关系,或者不帮他支付钱,或者支付后没有下次,请问这可以么?法律有没有相关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