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2152什么是编号?

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问题1:事情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 1.签署买房合同(签的是一方的名,用这方的公积金贷款) 2.结婚登记 3.房产证下来。 这样的话,这个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得财产?

问题2: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标准:

是结婚登记的时间与房证下来的时间做比较 还是与签房屋购买合同的时间做比较?

咨询者:fa194817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6 12:31
丁良振
该房屋所有权归签署买房人,但夫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房权人应给予对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