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开荒地使用权是否归开荒人所有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1363什么是编号?

开荒地使用权是否归开荒人所有

1996年我父亲在我村和沾河林业局交界处开垦了5墒地,2003年沾河林业局将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是我们一直在耕种,而且有交土地使用费用(向本地政府缴费,由于保管不善,缴费的收据已经遗失),现在想办理土地使用承包合同,请问律师,我家的情况是否符合“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

我们想办理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是合法行为?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咨询者:jiqing1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3-14 22:30
韩明
四荒地可以通过协商、拍卖、招标等方式确定承包经营权,在确定承包经营权后,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或变化,会遵循“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而本案中你父亲是在没有得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进行的开发,是一种无权占有使用的状态。而土地所有人在发包土地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优先权,而你父亲并不具备这个优先权。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3-15 08:36
陈胜法
你没有土地承包权,可以申请签订承包合同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