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是轻伤案,我是被冤枉的,一审法院判我有罪,我上诉了,现在发回从审了. 一审我给律师费4000元.上诉到中院律师说又一个阶段,又给了他3000元. 现在又发回从审了,我律师说第二个阶段又结束了,是否我还应该再继续交律师费啊?如果交的话应该再交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