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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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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104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

我弟弟是在三月二十号的时候被人用刀子刺伤共三刀.法医认定为轻伤.当时是两个人.现在派出所的人就说只有一个人动了手.那个人没有到十六岁,但是又拿不出来什么证明,来证明他没有十六岁只是找了两个人来证明他没有十六岁.但是当时我的家人是看到两个人都动力了手的,另一个人是成年了.我想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还有当时他们也是受人指使的,我想知道那个人指使的人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呢.现在这两个人都没有被拘留我想知道派出所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能够提出那些赔偿呢.谢谢大家的帮助。

咨询者:tianchen...云南
[咨询时间:2009-06-12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穆建国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009680078
积分: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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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06-12 22:42
穆建国
经过鉴定已经构成了轻伤,就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了,现在已经报警,公安机关已经进行立案侦查,对案件的事实真相,公安机关一定会调查清楚的,该承担责任的人,公安机关不会放纵他们的,你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向承办案件的民警提供,让民警去调查, 如果另外一个参与的人年龄不到16周岁的事实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经过调取户籍登记,也可以查清楚的,但是未满十六岁的人致人轻伤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进行其他的处罚方法,民事赔偿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你可以要求赔偿你的住院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12 22:29
魏国鹏
你只要找到证据证明两个人都动手了,派出所就应该处理的。指使的那个人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徐卫民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3888209053
积分:4794
]
回答时间:2009-06-12 18:58
徐卫民
需要有证据证明2个人都动手了才能追究2个人的刑事责任,指使的那人也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是其指使,才可能追究责任.作为民事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何东侠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76901977
积分:402
]
回答时间:2009-06-12 19:34
何东侠
如果未满十六周岁故意伤害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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