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房屋占的地是集体的宅基地,国家需要先征收补偿,后拆迁补偿。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实际由房产地省政府根据法律规定统一决定。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我们这315省道要进行拓宽建设,我们想咨询下补偿的问题,现在我们市里的房价在2500--4000元间/平米,但我们的房屋是在乡镇省道的两侧,拆迁办现在给我们的补偿计划是偏房300元/平米、正房600元/平米、楼房900/平米;只说了补偿就让我们进行拆,迁的地方都没有,拆迁办给的补偿根本就不够让我们盖房子的,更何况还要买地基呢。
国家一直在强调“搬迁”可怎么到我们这还只是“拆”呢?請律师朋友们帮帮我们老百姓们,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省道建设的补偿是多少?我们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