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楼是门市,我住二楼,一楼把写着店名的大牌子挂在了我家窗户下面,我们经过协商,一楼给我家窗户安上了铁防护栏,并每年一月给付500元钱,并签有协议,可是直到现在500元钱也没给,而且还表示不想给了。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他不给钱 ,我是否可以把他挂的大牌子给他摘了,这样做是不是合法,也希望您 能给我提供一些好的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