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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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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93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被告

2010年5月5日一起交通事故我全责,我把伤者送医院,认定头部轻伤,腰部软组织挫伤,当时花了700多医疗费,后来伤者自己去看病了,告诉我花了10000多让我赔付,我不同意,把我告诉上法庭。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91895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1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11 17:08
武云飞
答:积极应诉,合理的赔偿,不合理的不能赔。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3-11 17:10
孙湖
答:积极应诉,合理的赔偿,不合理的不能赔。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11 17:34
郭军
你好!

你积极应诉,合理的应当赔偿,不合理的拒绝赔付。不是对方要多少钱法院就会支持的,需要依据单据。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11 17:53
赵江涛
应当积极应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11 21:40
刘子若
要求对方出具处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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