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有些地征收了,以前是按8个人分配的,四个姑姑,两个叔叔,和爷爷奶奶。
可是测量时签是我嫂子的名字,(实际地是爸爸的名字)现在一个叔叔死了。
我们把一份分给嫂子,其他的留给爷爷奶奶养老,合法吗?可是调解了三次还没有结果,嫂子不同意,想问一下爷爷奶奶是否有权利拿回自己征收所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