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次向法院起诉,法院均没有受理,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在我向法院上级机关提出投诉后,法院才来电话通知,要我去法院调解,而不是直接开庭审理。
问大律师:法院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果调解不服,是继续起诉,还是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谢谢您给我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