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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谁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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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64什么是编号?

向谁讨说法?

案发在2000年10月,现以侵占罪2008年11月网上追逃,至今未归案。

被告人之兄在2009年1月20号左右在产权交易中心,在没有我本人授权书.没有有我本人身份证原件.没有我本人的股东代码卡情况下,把不属于我的股票过户给我帐户中。

现特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一.法院是否可以采信这个明知道违法交易所为。

第二.产权交易中心违法操作是属于民事侵权?还是刑事案?万分感谢!

咨询者:rgmxz江苏
[咨询时间:2009-06-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09 09:31
魏国鹏
属于民事侵权案件,给你造成损失的话,你可以主张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林杰律师
[地区:江苏-镇江市
手机:13852980411
积分:126
]
回答时间:2009-06-09 07:47
林杰
按你的情况是不可以把股票过户到你的账户中的,但就是已经过户,也是民事问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股票,你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收缴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6-09 10:19
赵井燕
本案属于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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