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大家好。老师们,大家好我2010年11月7日在公司离职,离职工作交接清楚后,公司迟迟不给离职证明。
我查账户知道从12到2月,我继续能收到财务那边发的工资。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在这段时间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了我找工作,请问可以申请公司补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