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其他 > 

房地产抵押给私人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8150什么是编号?

房地产抵押给私人

前年,因无本钱做生意,所以用空地抵押给私人,以十毛钱利息借用一年。

去年因本地出现猪瘟,导致生意亏本,还不了钱,债主要没收回我的房地,请问这样合法吗?

咨询者:fa189482广西
[咨询时间:2011-03-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培亮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911563108
积分:1414
]
回答时间:2011-03-07 20:43
王培亮
最好具体说,那样会清楚点。你到底是质押还是抵押,有没有在房地产管理机关做抵押登记。如果没有抵押登记,他们也没有占有你的土地,他们就无法收回你的房地。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