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填补救济,再适当赔偿,因此你只能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对方。
我家一卧室和邻居卫生间一墙之隔,2003年在入住时邻居卫生间曾漏水将我家卧室复合地板和墙体泡坏,因当时工程在保修期,赔偿由施工单位承担。近日邻居卫生间又漏水将我家地板和墙体再次损坏,现保修已过,我家此次损失是否应由邻居承担。
邻居房屋使用情况是,邻居通过中介将房屋出租。
此次损坏情况是:地板损坏2平方米,墙体3平方米,损坏面积还在扩大。因我家原来采用的复合地板市场现已无货,另外,只修复损坏部分的墙体,会给整个卧室的墙体颜色造成极大反差,为此我家要求邻居支付这个卧室墙体和地面的整个修复费用。此事使我家生活不得安宁,因此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我家对此事的作法是否合法请专家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