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案不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给死者家属会带来精神上的伤害,给予精神赔偿是符合民事赔偿原则的,最高法院虽有此司法解释,但与其他法律冲突,因效力的关系,应适用其他法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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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前段时间开个庭判决结果大出我的预料: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交通肇事后被刑事拘留,刑事案件结束后,对方又起诉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我本以为这个案件没有多大问题的,同意赔付死亡赔偿金,对于精神抚慰金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已明确规定不予受理的,最后判决下来居然又判了5万6千元精神抚慰金!让人更不明白的是法官居然已此案件为单独民事诉讼为由,同意原告观点。
为什么法院判决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