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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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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6507什么是编号?

婚后财产分割

我于2010年12月12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前我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1年1月17日,女方哄骗我签了一份协议: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婚后我发现女方有骗婚嫌疑,但苦于没有证据。近期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按协议分割房屋。

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女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后,将她个人银行卡中的钱取出,说是单位公款,法院不予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婚后女方银行卡中的存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咨询者:fa187168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1-03-04 08:59
王楠楠
一、你们所签订的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效力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二、婚后女方的存款,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张俊杰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998252872
积分:4588
]
回答时间:2011-03-04 20:16
张俊杰
你好,关于协议效力问题,如存在欺诈等,可以申请予以撤销;婚后女方的存款,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取决于证据以及具体操作。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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