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 应该返还。你们没登记,无论如何都是法律上的没结婚。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一说。打人的事情,你可以在法庭上说,争取得到法官的同情。
随礼的事情,争取定性为彩礼。也要求返还,但难度大。
你的情况 应该返还。你们没登记,无论如何都是法律上的没结婚。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一说。打人的事情,你可以在法庭上说,争取得到法官的同情。
随礼的事情,争取定性为彩礼。也要求返还,但难度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