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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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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6183什么是编号?

房屋问题

您好,各位律师!请问一套ab双方共有的住房(占地面积110平米,楼层二层),公证处已按照占地面积平分给a和b做公证!若现在b想将属于自己东面的占地面积55平米的地方重新盖楼房,需要征询a的意见吗?而且重新盖房,需要将原有的两层楼房拆毁,那么a的西面占地面积55平米将会成为空地,那么在拆毁的时候,b需要补偿会给a吗?

咨询者:fa18634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3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聂成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624837
积分:4569
]
回答时间:2011-03-03 14:33
聂成涛
应当征询A的意见,拆毁时,应当补偿给A。共同共有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就是各人各占55平,本质上共同共有,每一个共有人都占有房子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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