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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删除公司电脑中的文档,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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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590什么是编号?

有关删除公司电脑中的文档,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案件

本人被公司在2009年5月5日于金融危机公司经营不善的理由辞退,本人在5月5日当天就办好所有交接工作(包括电脑,办公用品,传真机等设备),5月6日就没去上班了。

5月7日本人在要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与公司协调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时,公司在5月15日提出,本人在5月5日正常交接工作中删除公司电脑重要文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我想问:本人确实有删除公司文档,但在当时没有承认。

公司声称已有删除文件的具体时间,这个案件我该如何处理如何答复?即使上法庭该怎么说?这个案件有没有胜算?

咨询者:binghe河南
[咨询时间:2009-05-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5-27 22:03
魏国鹏
公司必须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你删除了文件,才可以要求你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贾守多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23651831
积分:247
]
回答时间:2009-05-27 20:23
贾守多
首先公司应付举证责任证明你删除公司文件,其次公司应证明因你删除文件给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这两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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