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我是2011届应届毕业生,现在找了一家企业实习,企业要求我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结束后要求毕业时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实习期间需要返还公司所给的工资及各项劳动补贴,而且还要返还两倍以上所得薪酬的违约金。
请问这是否是有失公允呢,如果签了有法律效力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