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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收取的上课费未上课是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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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5379什么是编号?

提前收取的上课费未上课是否债务

乙方提前收取了学员的学费未上课,将学校转让给甲方,合同规定乙方的债务由乙方负责,债权属于甲方,提前收取学费是否属于欠家长的债务?

咨询者:fa185603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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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1-03-02 10:55
李丹
问题描述的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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