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09年买了辆客车,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不久之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最后只赔偿了交强险,而商业险未赔,他们给出的理由就是车辆没有过户,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发生了交通事故而车辆未过户,那么卖方有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