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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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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4797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赔偿问题

因为发生口角对方拿刀把我左前臂扎伤,抓挠神经断了,筋断了四根,血管断了一根,花了1万,我当天报案警察让我自己能要来钱就自己解决,我们是年前1月29号那天的事告诉初八 .初八告诉正月十四. 十四那天没接电话关机. 正月十六看见人了做了笔录告诉在给对方最后一次机会没要来对方连一半的医疗费都没给上说筹的钱有什么办法能要来钱我的伤能都伤害和定残不下一步怎么办。

咨询者:fa184798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焦守弘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89250167
积分:4701
]
回答时间:2011-03-01 13:45
焦守弘
对方行为构成伤害罪,建议你做鉴定后要求公安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1-03-02 11:03
李丹
可以先要求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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