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现在在一个楼盘买了一套在建抵押房,交了定金,认购书签好了。售楼小姐说在15个工作日内会去当地房管局和银行去解押。但是认购书上写着我必须在15天之内付清剩余房款后再签正式买卖合同,否则就算我违约,定金不予退回。
我现在担心就是 1 如果开发商不能再15个工作日将房子解押出来,而我又必须给清剩余房款,不然就是我违约,定金不予退回。我该怎么办?
2 开发商顺利解押,我交房款,签署正是买卖合同。这期间我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