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热心回答,但由于本人问题问的不是很具体周到,所以未得到满意的答案,只能再问一次,望各位律师能再热心帮助。
问题是:一位女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跑去卖淫。
注意:是在发病期间。注意:是在发病期间其监护人知道了她去卖淫后,不但不阻止,还帮助纵容(注意:不止纵容,还帮助她)她去卖淫。
请问发生这样的事,其监护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吗?如果要负法律责任,但不是刑事责任,那其监护人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如果要承担刑事责任,那要吃官司吗?要吃几年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