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信用社贷了五万元,他用的工资证明是一家行政单位出具的虚假证明(他不在这家单位工作),由我作的担保。
但是最近这位朋友玩失踪,我想知道,我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出具假工资证明的单位需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