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今年六十岁了,不知道什么愿意总是出去到政府部门的门口找事,被警察送回家好几回了,对自己的儿子也是想骂就骂,我们都不敢跟她靠近,但是她自己却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家里也收拾的很利索,以前带她看过医生都说她没病,但是警察说要是再到政府闹事就把她送去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我想问一下,如果她不是精神病,是否有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真让政府送去强制治疗了,我们作为监护人没有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