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20多年,婚后户口一直在父母家,父母房子拆迁时分给我一套使用权房子,我与开发商签有租赁协议,享受租住权。
现在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打离婚。现在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打离婚请
问:这套房子是会有一半财产属于我丈夫吗?我如果不想让他得到,把这个房子公证成我父母的,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