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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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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365什么是编号?

房子问题

我结婚20多年,婚后户口一直在父母家,父母房子拆迁时分给我一套使用权房子,我与开发商签有租赁协议,享受租住权。

现在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打离婚。现在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打离婚请

问:这套房子是会有一半财产属于我丈夫吗?我如果不想让他得到,把这个房子公证成我父母的,可以吗?

咨询者:kittyliu广东
[咨询时间:2009-05-2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5-23 13:03
魏国鹏
你们对该房屋部享有产权,你丈夫及自然不会得到一半的产权。若要改成你父母的名字,得开发商同意方可。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彭玉红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927335625
积分:548
]
回答时间:2009-05-20 21:18
彭玉红
租住权并非产权。按您的意思,房子现在的权属并非归你,而是归开发商,您只是承租人而已,对该套房子不享有什么利益。

您完全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把承租人换成您父母。

最好能看一下您的租赁协议,会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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