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们在七年前将妻子的一套房改房卖给李某,合同写明“李某承担全部过户费用”,我多次催其过户,但李某以钱不够为借口至今也没办过户手续。
现在我又卖我名下的一套房改房给王某,但因为七年前李某未办过户手续,我们就成为拥有两套房的家庭,致使我们将要缴纳20%的个税。
王某等我们处理和李某的合同。王某等我们处理和李某的合同我又要求李某过户,但李某就是不办。
我们该怎样处理才能挽回损失?是否要通过法律程序才能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