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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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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3368什么是编号?

土地使用权?

我们家1998年签定土地承包合同,2003年从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现在土地所有权和分配权是否还享受?

咨询者:fa182700重庆
[咨询时间:2011-02-2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25 19:42
董杜骄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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