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2001年1月14日晚坐出租车时,因为司机避让前方行驶的车,导致脸部受伤,到医院缝了30多针,伤口长约7.5公分,经交警部门认得司机负全部责任,双方协商未果,我想进行民事诉讼。
请问:我该准备哪些材料?要司机赔偿哪些损失?
因为脸上有疤痕,所以现在无法上班,她才28岁,身心受到打击,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和后期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