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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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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2921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纠纷

我买的是网点,是在个人手里买的,而且是期房。

卖方只有认购书和发票。卖方只有认购书和发票我交了1万元定金,他给我打了收条,收条里并没有规定余额什么时候交,我什么时候给都可以吗、。

咨询者:fa182078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2-24 22:18
韩明
根据合同法,房产买卖应该签订书面合同。但应该签订书面合同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部分履行义务而对方接受的,合同有效。所以,你已经交付了定金,对方接受,合同应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履行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所以,在对方没有要求履行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交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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