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哺乳期2年以内),如果超过哺乳期,就要考虑男女双方的条件了,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就判孩子归谁抚养(随该方生活)。
结婚好几年生个男孩 4岁走路费劲 去医院检查是遗传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最多活25 岁 而且到10岁左右就完全瘫痪 不能自理!孩子他舅舅也是这病 今年1月份已经去世 才24岁!瘫痪了17年左右!其实她娘家早在给孩子他舅舅治病的时候就知道遗传 不告诉我 这病男孩犯病 女孩下传 只要后代是男孩 就活不过25岁 而且瘫痪!其实我本不想离婚 得知孩子得病后我和妻子说好好过 以后领养个!可他整天闹事找毛病 甚至用砖头把我脑袋打坏了缝了3针!之后我一气出去干活 干了半年左右回家 他不让我回家住 大过年 的都是在我哥哥家过的 都回来一个多月没让我回家住 后来说离婚起诉 孩子都不愿意要 我想问下 孩子 该归谁我的确不想要 没有办法照顾 孩子从小在他妈妈身边 和他妈妈 近 家产怎么分? 就一个平房还没盖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