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过年回农村老家,喝酒后驾驶一摩托车(他没有驾照)穿过一没有红绿灯的马路(由北向南)时,被一辆由西向东驶来的轿车撞倒,导致小腿骨折,轿车驾驶员也是酒后驾驶,而且当时过马路时一共3辆摩托车同时过马路,第一辆已经过去,被撞者在中间,并已经到达马路对面人行道白线南边,后面还有一辆摩托车,轿车是避让最后一辆摩托车时撞倒我朋友的,请问,这种情况交警一般会怎么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的责任一般怎么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