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去年在北京打工,公司是江苏南通的中南公司,其下有一包工头(已被公司开出),到年底拖欠我7500的工资,有欠条,限定给钱最后日期是农历2011年年底(2011年2月2日)但是到了现在也没给。
打电话也不接,我是先去劳动部门还是直接起诉。
都是些什么程序 有关部门催讨也不给,能判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