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2岁的时候我们离婚了,孩子判了给前夫。
在孩子4岁半后我没有再去探望,因为前夫告知我,他们全家去上海发展,不会再回来了。
然而在2011年春节期间我意外得知,前夫3年前就和现妻和后来生的孩子移民国外了,留下我的孩子和一个老人家在家乡读书,已经读3年级了,没有父母的管教和陪伴,我可怜的孩子,我差不多6年没有孩子的消息,得知这个意外,我无法平静,我可以要求孩子给我抚养吗?我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