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因生意需要向朋友借了几笔高息款子,因失利亏了未能按期还款,经两年多努力陆续还对方钱数超过借款接近一倍了,但对方不满意,要求按40%的利息还款赔偿损失,计算方法是每月算一次利息,再把利息算做本钱计算,这样就是本钱的三倍多了,朋友承受不了,现在双方僵持不下,怎么能公正的解决问题?请律师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