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就是他是在商场卖货的,在卖货的时候有一些私收的现象,他工作的单位是一个大型商场,收款都是走款台的,不允许私收。
比如说一件商品老板让他卖110,他就卖150,就多卖了40,这40他就写上自己私收的商品,大概得有五六千块,这算不算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