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1542什么是编号?

离婚咨询

我今年34岁,男,想离婚了,孩子4岁,女孩儿,我想要孩子,女方不同意,我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我硕士毕业,事业单位,对方大专,且工作地点在即墨的企业,按照常规应该我比她更具备优先抚养权吧?她不会做饭,结婚后基本都是我买菜做饭,这一点能否更具优势?她单位很远,每天都是7点走,晚上6点才能回家,而我早上9点上班,5点下班,离单位很近,这些是否具备优势?我父母都是退休职工,都有退休金,且非常愿意帮我照顾孩子,而她父亲去世,母亲没有工作,这是优先条件吗?另外,我在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卖了72万,后又付了首付,共同贷了35万,夫妻共同还款,现在房子市值130万,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如果我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我的月薪3800我要付给对方多少抚养费?

咨询者:fa18005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2-22 15:24
贾金勇
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
回答时间:2011-02-22 15:25
喻利琴
你可以争取抚养权。你所说的条件都可以成为你争取抚养权的优势条件。
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至于出资上,如果你能证明有你个人婚前财产部分的,就可以作为你的个人财产分出去。剩余部分共同平均分割。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2-22 16:07
魏国鹏
你应该承担月薪20%-30%的抚养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亮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3508951909
积分:270
]
回答时间:2011-02-22 18:14
张亮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均分。你说的自己条件都是争取抚养权的优势。抚养费为个人工资的20到30%。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