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委托你老公户籍所在地的律师去调查征得补偿的情况,然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和我老公在2010-6-1在湖南株洲市天元区办的结婚证,两个人都是同年的,86年出生,都是在北京搞it的,老公的薪水是6k,
但是他没存什么钱,当初打结婚证是因为他父母叫他打的,
原因是因为他们家土地征收,打了结婚证会有一个50平的安置房的指标,当我们听到这个消息时,并且我们的生活压力很大,
我和我老公商量着同意办了结婚证。但是不久8月份,老公就精神出轨了,爱上了他的同事,10月份回去,他家里的人说政策
变了,没有指标房了,但后来听我老公说,多拿了一部分补偿。他哪时说想把这部分钱退给我,说是欠我的。但只是他的想法
他家里的人没有这一说法。关于土地征收这一块的补偿,我是一个不了解情况的人,所以我也想拿证据来证明这事,我想请问
如果我老公在法院起诉我,要和我离婚,如果我不同意,法院地强制判离婚吗?我和我老公在精神上陪偿这一块有意见,他最多
给我5w,而我想要10w,原因就是因为我不甘心,房子征收怎么样应该有补偿,只是我没有证据而矣。我想拿到我应得的。
他说他身上没钱,但是他有能力,因为现在他6k一个月,但是只要一换工作,随时都有8k,只是他不太愿意陪偿这么多。请问
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权力。提离婚都是老公在提。我从来不提,因为他不想和我在一起了。



